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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凤女》正文 第一卷 第1113章 番外:宋慎之与南雁(3)
    思念是一种无声无息、无孔不入的顽疾。

    它不似刀剑加身的剧痛,只如寒夜里的湿气,丝丝缕缕,慢慢渗透肌理,浸入骨髓。

    白日里,宋慎之或许能借一卷书、一局残棋勉强压住那翻涌的念头。

    可每到夜深人静,万籁俱寂之时,那熟悉的身影、那清亮的声音、那含着笑意的眼眸便如潮水般汹涌而至,将他彻底淹没。

    伤未愈,宋慎之便去找邱大人准允他复役。

    他不想再养伤了,或许忙起来就能摆脱那些妄念。

    邱大人意味深长地看着宋慎之,慢悠悠从案头抽出一卷盖着朱砂大印的文书,“你舍身勇救本官,忠勇可嘉。本官已据实上奏。”

    他打开公文,神色端凝,沉声宣道,“钦奉圣谕:宋慎之义勇可嘉,特沛恩宥!着即赦其阖族前罪,削除罪籍,复还民籍,许为良善,尔其钦哉。”

    宣毕,将公文往前一递,“此乃刑部钤印赦牒。接牒吧。”

    宋慎之接了公文,僵伏于地。

    良久,他才发出一声似哭似笑的哽咽,重重将额头磕在冰冷的青砖上,“罪……草民……谢……谢大人恩典!谢朝廷天恩!”

    那“草民”二字出口,竟带着一种恍如隔世的陌生。这意味着,他可自主娶妻,可考科举,他的后代也不是贱籍。

    宋家重获光明。

    邱志言垂眸看着伏地不起的身影,声音听不出喜怒,“赦牒已下,你如今是清白身了。可还愿屈就,做本官的师爷?”

    宋慎之的额头死死抵着冰凉的青砖,背脊绷得僵直,连呼吸都屏住了。

    几息之后,他才从喉间挤出嘶哑却异常清晰的回应,每个字都像从肺腑里剜出来,“大人再造之恩,慎之没齿难忘!”

    他重重一个响头磕下去,肩背微颤,“莫说师爷,便是为大人执鞭坠镫,草民也甘愿终身侍奉,绝无二心。”

    邱志言眼底含笑,亲自上前扶起宋慎之,温声道:“起来!师爷的职责你且担着,平日案牍琐事自有书吏分担。”

    他从袖中取出一枚私印递过,言辞恳切,“府衙后园静室已收拾妥当,笔墨纸砚皆备,你可随时修习。本官等着你金榜题名,与我同朝为官,匡扶社稷!”

    又过一月,宋慎之从府衙归家。

    这一个月里,他和宋家与往常并无二致,不因脱了罪籍就四处宣扬。

    只是这日,宋慎之听说南雁会从梁国回来,便特意等在行馆门口。

    等到暮色幽暗,南雁没回来。等到月上柳梢,南雁还是没回来。

    宋慎之不急,撩袍在冰凉的台阶上坐下,如同第三只石狮静默黑夜。

    他想了很多,问清自己的内心。

    落魄时倾慕南雁姑娘,是发自肺腑的钟情?

    还是溺水之人,别无选择,在绝望中本能抓住触手可及的浮木,错把感激当作了爱恋?

    又或因为她真的曾那样毫无保留地走进过他荒芜的内心,在那片废墟上种下了一株名为“南雁”的藤蔓。从此根深蒂固,缠绕入骨,再也容不下旁的花草?

    更深、更冷的念头悄然浮现:若他日金榜题名,重振门楣,恢复了昔日宋家的荣光与显赫……

    到那时,他宋慎之,会不会在权势与繁华的迷眼中,生出别的、连此刻的自己都无法想象的妄念?

    他会负了那样好的南雁姑娘吗?

    宋慎之想了许久,也想了很多,甚至推演了各种可能性。

    直到一辆风尘仆仆的马车碾过寂静的石板路,停在了行馆门前。

    车帘掀开,南雁裹着一身夜露微凉踏下车来。

    抬眸的瞬间,她看见了那个静立在阶前的身影。月光如水,勾勒出他清瘦挺拔的轮廓。

    她微微一怔,脚步顿住,眼底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讶异。

    反倒是宋慎之,在四目相对的刹那,从容向前一步。

    月光落在他身上,洗去了白日案牍劳形的疲惫,只余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雅风骨。

    他唇角噙着一抹温润的笑意,声音低沉而清晰,“南雁姑娘,我等你很久了。”

    “等我?”南雁的声音带着一丝不确定的微颤,手指绞紧了披风的系带。

    宋慎之再上前一步,郑重其事朝她拱手一揖,“就是特地来问问姑娘……”忽然就卡住了。

    总不能还问,“能不能让我日日教你习字”吧?便是换了个说法,“我,饿……”

    南雁愕然,眨了眨眼,看着他略带窘迫的神情,一丝笑意忍不住从心底漾开,“那,你跟我走,我给你做碗面吃?”

    宋慎之脸上的笑容在夜色中舒展,“好。”

    南雁忍不住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,转身引他走向行馆后厨。

    不多时,两碗热气腾腾的青葱小面便摆在了小桌上。

    一碗堆得满满的,面条根根分明,卧着金黄的荷包蛋。碧绿的葱花点缀其上,香气扑鼻,那是给宋慎之的。

    另一碗则分量少,是南雁自己吃的。

    宋慎之端坐桌前,执箸的动作不疾不徐。

    他吃得很安静,细嚼慢咽,没有一丝吸溜或咀嚼的声响,只有碗筷偶尔轻碰的细微叮当。

    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文雅,即使在这样简单的进食中,也流露出良好的教养。

    他吃得认真,连最后一点汤汁都用勺子轻轻舀起,没有浪费。

    放下碗筷,他取出一方素净的棉帕,仔细地擦拭嘴角,动作轻柔而周全。

    烛光映照着他修长的手指。那指甲盖或许还残留着白日行墨沾染的墨痕,但指甲缝里,却是干干净净,没有一丝污垢。

    宋慎之是一个连细节都一丝不苟的人。是以说出的话,字字温润,落在寂静的夜里,显得格外真诚可靠,“南雁姑娘,我想在庭前种一株芍药,可好?”

    “啊?”南雁放下筷子,细细擦了嘴角。

    宋慎之深深望进她眼底,唇边噙着一丝极淡却温柔的笑意,声音更沉了几分,“宋某所求,不过是与姑娘共看这庭前芍药,岁岁年年,花开花落。”

    一抹红霞悄然飞上南雁的双颊,如同初绽的芍药染上了朝露。她垂下眼帘,声音轻得像叹息,却又带着一丝藏不住的甜,“那等你真把芍药种出来再说吧。”